外商投资申办程序
登记注册受理条件
财政登记提交材料
经营项目外汇管理
出入境检疫
外国人入境
土地使用
环境保护
劳动保护
海关监管
银行贷款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以下材料:
 
 
交验提单 运单
商业发票 装箱单
订货合同 原产地证书等单证
检验、检疫等批准证明
准予保税、缓税或减免税的批准证件
 
对属于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及金银产品、精神药品等限制进出口的商品
还应交验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许可证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制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
 
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管,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进出口管理
  进出口商品涉及国家有关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除在申请设立企业时应事先征得国家对外经贸管理部门的同意外,企业成立后的进出口业务还应办理以下的有关手续
 
 
年度进出口计划审批
 
补充进口设备的审批
 
申领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Copyright©2003 胶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jiaonan@public.qd.s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