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Z字簽証 |
 |
Z字(職業)簽証發給來中國任職或就業的外國人及其隨行家屬 |
 |
申請職業簽証需持中國勞動部門簽發的就業許可証和中方被授權單位的函電 |
| |
 |
來華居留一年以上的在申請入境簽証時,還需交驗所在國政府指定的衛生醫療部門簽發的,或衛生醫療部門簽發的并經公証機關公証的健康証明書。健康証明書自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
| |
 |
持Z字簽証的外國人需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到公安機關辦理外國人居留証或外國人臨時居留証,有效期即為准予持証人在中國居留的期限 |
| |
| |
 |
再入境簽証 |
 |
持有外國人居留証件的人,在其居留証件有效期內出境并需返回中國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返回中國的簽証 |
| |
 |
不再返回中國時應向邊防檢查站繳銷居留証件 |
| |
 |
口岸簽証 |
 |
外國人持有中國國內被授權單位的函電,并持有與中國有外交關系或官方貿易往來國家的普通護照,確需緊急來華,來不及在中國駐外機關申辦簽証的,可向公安部授權的口岸簽証機關申請辦理簽証,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
| |
| |
 |
青島是公安部授權的可辦理口岸簽証的入境口岸之一 |
| |
 |
變更手續 |
 |
外國人居留証上的項目內容如有變更,持証人須于10日內到居住地公安局辦理變更登記 |
| |
| |
 |
遷移手續 |
 |
持外國人居留証的人遷出所在市、縣,應在遷移前向原居住地的公安局辦理遷移登記,到達遷入地后,10日內向遷入地公安局辦理遷入登記 |
| |
| |
 |
住宿登記 |
 |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外國機構、外國人家中或中國機構、中國人家中住宿,應在住宿人抵達24小時內,由留宿機構、留宿人或本人持住宿人的護照或居留証向當地公安機關申報,并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 |
| |
 |
住宿賓館、飯店的外國人,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由賓館、飯店向公安機關申報 |
| |
| |
|